我的收藏 訪問記錄 短消息
死在美容院裡的妓女,死亡報告祥圖版 [18+] [19P]
雅虎贊助網站載入中...
Triple H
2010-8-23 12:30
# 1
死在美容院裡的妓女,死亡報告祥圖版 [18+] [19P]
機械性窒息案例

一、案情簡介

2004年7月1日13時許,某派出所接到一發廊老闆娘報案,稱該髮廊發生一宗殺人案,其髮廊一員工胡某被人反綁雙手、雙腳,口內塞紙巾,嘴巴外封有毛巾,倒臥在床上,身上衣服被脫光。老闆娘解開毛巾,掏出口腔內的紙巾,剪開繩索,將其送至醫院。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被害人已被送往醫院搶救,經醫生證實被害人送醫院時已死亡。

二、現場勘查:

現場位於一發廊內。在洗頭房對面的組合櫃靠水泥柱處有一條白色的毛巾和一個白色的濕紙巾團(圖14-8-1)。毛巾與紙巾團上都有紅色的類似血跡狀的斑跡(圖14-8-2)(據老闆娘反映,毛巾和紙團是其發現被害人後在其口裡拿出來放在組合櫃上的)。在現場木床的枕頭上方20cm處的膠質牆紙背面有一處面積為15cm×25cm的擦劃痕。在床尾處有一張青黃色的竹子圖案的窗簾布,展開窗簾布裡有一條紅白藍間色的編織袋提帶(圖14-8-3),帶子長1.35m,其中一端打上一個死結。距床邊30cm的地面上有一條長1.35m的紅白藍色相間的編織袋提帶(圖14-8-4),其一端打上一個活結,兩條帶的一端都有燒過的痕跡,而另一端的斷口較齊。

三、屍體檢驗:

屍表檢驗:死者身長143cm,發育正常,營養中等。屍斑淡紅色分佈腰背等未受壓部位(圖14-8-5),指壓退色;屍僵強硬,存在於全身各大關節。左球結膜有小片狀出血(圖14-8-6)。口唇粘膜有充血、出血及破損(大圖111);右下頜、右頸部有散在點片狀擦傷(大圖112);右耳垂後有小片擦傷;左耳上5cm有一0.6×0.6cm擦傷(圖14-8-7);項部後髮際5×2cm範圍內有小片狀擦傷(圖14-8-8);上胸、雙上肢皮膚有點狀出血;左髂前上棘有0.8×0.5cm擦傷(圖14-8-9);右鷹咀有片狀擦傷;右肘內側有1×1cm皮下出血;雙手腕有環形挫擦傷(圖14-8-10);指甲床紫紺;右食指有一0.5cm×0.1cm劃傷(圖14-8-11)。陰阜有白色紙屑粘附(圖14-8-12);陰道外口粘有一條藍色纖維(圖14-8-13)。解剖所見:右枕頂部有散在片狀頭皮下出血(圖14-8-14);舌骨右側大角骨折(大圖113);肺葉間裂有點狀出血;心表面有針尖樣出血(大圖114);喉頭部粘膜出血(彩圖115)。

四、調查情況

經過對海濤髮廊其他員工的調查詢問發現,死者死前曾有一名年約40歲男子來找她按摩,該男子曾兩次光顧該髮廊,都是指定由死者按摩。案發當天中午,他又來到髮廊指定由死者胡某為其按摩,其後即發現胡某死于髮廊二樓,該男子已不知去向。

五、分析意見

(一)死亡時間:屍斑淡紅色分佈腰背等未受壓部位,指壓退色;屍僵強硬,存在於全身各大關節。推斷從死者死亡到屍體檢驗時約5-6個小時左右,可推斷死者死亡時間為2004年7月1日12-13時左右。

(二)被害人死亡原因:根據屍體檢驗以及現場勘查被害人系機械性窒息死亡。依據為:

1、雙眼結膜稍充血、左眼近內側有小片狀結膜下出血、舌骨右側大角骨折骨折處有出血、喉頭氣管充血出血、頸部上胸部和雙上肢上段可見多處點狀出血、胸腹腔器瘀血明顯,肺葉間裂、心前側可見出血點,為機械性窒息死亡的典型徵象。
2、胃內容未檢見常見毒物。
3、頭部及其他部位損傷輕微,不足以致命。
4、全身臟器未檢見明顯致命性疾病。

(三)死亡方式:他殺。依據為:

1、死者的財物在案發後消失,死者被赤身裸體捆綁手腳。
2、屍體可檢見頭部頭皮下出血、頸部及下頜部的擦傷、舌骨骨折,此傷自己不能形成,此外屍體上有抵抗傷,系他人所致。
3、現場留有捆綁手足的帶子和堵塞口腔的毛巾、紙巾。
4、屍體上有繩索捆綁痕,毛巾和紙巾上有死者唾液。

(四)發案地點:海濤髮廊二樓閣樓房間。

(五)出入口分析:從門口進出,因死者系海濤髮廊的員工,嫌疑人系其顧客,可以正常進出。

(六)作案人個體條件及特徵

1、根據髮廊其他員工反映:案犯40歲左右,身體較瘦,身高170CM左右。
2、從現場遺留的繩索為紅白編織袋的提手,且被使用過;現場髮廊是一低檔次髮廊,死者也沒有戴金銀手飾或很多的財物;作案時間在白天正午,行人多;表明案犯生活貧困且對金錢的需求迫切。
3、案犯現場作案時從容自如,表明案犯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心理準備,很有可能曾實驗或實施過類似作為。
4、案犯多次和老闆娘接觸、在正午作案並從容離去。表明案犯在現場附近(或者新會區)熟人少,居住地或暫住地離現場有一定距離。
5、案犯動作迅速有力、果斷乾脆,應不是吸毒人員。

(八)作案動機和目的:案犯目的是圖財,有預備工具,在嫖娼後實施搶劫殺人。
1、從死者口中的紙巾斑漬檢出有精斑陽性反應;
2、現場遺留的繩索是編織袋的提帶,在現場未發現有紅白藍編織袋,應該為案犯帶來;案犯事前曾來過現場要死者按摩,此次點名要死者接待,並刻意等待。表明案犯有備而來。
3、死者和案犯僅兩次相處,並不熟識,可排除情殺可能。
4、死者屍體上未檢見刀類等致命性工具痕,案犯帶入現場極有可能僅有繩索。屍體上除機械性窒息外未檢見明顯致命性損傷痕,死者嘴部有毛巾捆紮不緊。表明案犯並沒有故意殺人的準備,也沒有確認被害人死亡的動作。死者的財物丟失,表明案犯為財而來搶劫是其主要動機。

(九)作案手段及特點:
1、單獨作案:從髮廊老闆娘反映情況,為一人單獨作案。
2、預籌工具:隨身攜帶編織袋提帶。
3、就地取材:毛巾、紙巾應該是現場的,後被案犯用作塞口、捂口的工具。

六、現場重建

案犯預備編織袋提帶作為工具,到達現場後,因目標不在髮廊內,等候目標到髮廊後直接上閣樓,先與死者發生性關係,後用右手卡住死者頸部並往枕頭上方的牆上撞擊,致使死者昏迷,隨後將死者擦過陰部的紙巾塞在其口中,將毛巾纏在嘴部(當時並沒死),又將死者翻過來,用隨身帶的編織袋提帶綁住其手腳,將窗簾布蓋在其身上,隨後下樓離開髮廊。

七、事實經過:

經過調查,紙巾上精斑的DNA與之前該鎮的另一樁搶劫強姦案件所提取的DNA為同一個人所留,兩案串並後,結合上一案件和本案的線索,經過數天偵察,抓獲嫌疑人劉某。據其交代2005年7月1日其與死者胡某因嫖娼費用問題發生爭吵,後將死者封口、捆綁手腳進行搶劫,隨後逃離現場。























引用

cohen66
2010-8-31 08:31
# 2
有點寫實
不錯的圖喔~~~
引用

DIZSCUZ 5.5手機版
如有任何建議請電郵到[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s © 2002-11 Community Networks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26467 second(s), 3 queries , Gzip enabled